以“135”工作思路为统揽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135”工作思路为统揽,加快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一、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构建城乡治理“一张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治理重在全民参与,要在机制创新。我们将立足移民区实际,不断把网格化管理做强、做大、做精、做细,建立广覆盖、无缝隙、零距离的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在“合理组网”上下功夫。坚持以县域治理为重点,以乡镇治理为纽带,以村组(社区)治理为区块,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巷道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划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一级网格、以现有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结合实际以片划分的二级网格和二级网格内根据村情和巷道布局划分的若干三级网格,切实做到纵横覆盖、不交叉重叠,全面建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格体系。实行“一网一长”,确定网格长993名,构建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化支撑为方向,区、乡、村、组、片、网格六级服务管理体系,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上办、服务零距离”的基层治理模式,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二是在“创新用网”上出实招。实行“网格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将各部门、各条线延伸到基层的涉及社会治理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统一纳入网格,制定网格服务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等24大类57项,坚持“一网一格多功能”一体化推进。制定网格长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网格长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层层建立工作群,建立网格工作协调、问题联处联治、民情研判解决、意见征集反馈等四大机制,实现由分治到共治的转变。三是在“严格管网”上求实效。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和网格长管理考核办法,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绘制网络组织机构示意图,公示网格长信息,网格长统一佩戴“红袖标”,印制“有事给我说”字样。探索建立网格党小组,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在基层治理的最末梢。建立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落实二、三级网格长补贴、积分奖金机制,实行网格长履职积分制管理,每季度依据积分兑现奖金,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民主制度监督员、惠民便民服务员“五大员”职责。
二、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推动三级综治中心高效运行
综治中心既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社会治理的“大脑中枢”。我们将坚持以“指挥中心、协调中心、调解中心、信息中心”为目标,推动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上下联通的治理指挥和服务体系,形成以综治中心为平台的网格化管理、信息化运用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等自下而上逐级过滤、有效化解,确保基层治理“耳聪目明”。一是坚持实战导向,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加强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级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集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服务管理等职能,对接社会管理平台、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信访矛盾处理平台,整合归并信访事项分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复议、心理咨询、公证服务等,简单事项当场处理,复杂事项通过后台多部门联合处理,打造“一站式”平安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乡镇综治中心整合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和综治办、禁毒办、信访办 “一部两所三办”功能,实行集中办公,按照“综治中心+N”的模式运行,履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治安防控、矛盾调处、法治宣讲、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分析研判等职能。村级综治中心因地制宜采取各功能室单设或多室合一模式,与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结合,统一设置综治工作岗位,管理好基层网格员,发挥网格政策宣传、矛盾排查、群防群治、便民服务作用。二是坚持实体运行,推进多元协同共治。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确保政法、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信访、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部门实现统一调度。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内部制度,明确排查研判、接待受理、分流归口、调处化解、督查督办五大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协调配合、社会参与、司法确认、稳控处置五大运行机制,经费保障、制度保障、考核保障三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运行。三是坚持实效为先,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全面推进“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下沉部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着力解决“民有所呼、谁来回应”的民生难题、“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执法难题和“向谁求助、谁来服务”的发展难题,切实打通基层服务管理“最后一公里”。整合村民小组长、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社区民警等力量,纳入村级综治中心统筹管理,加强村(社区)基础信息、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日常排查、信息登记报送、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三、深化统筹提升效能,实施“五治”一体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大时代命题,并强调“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五治”作为推进县域治理的有效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和治理能力。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区委领导,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将区委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立防范和整治农村涉黑、涉恶、“村霸”及家族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化“七五”普法,建设法治红寺堡。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三是注重德治教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乡贤孝星推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巩固提升“一约四会”作用,争取年底文明村镇比例达到60%以上,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得到常态长效整治。大力发扬“感恩、包容、创新、奋进”的红寺堡干事创业精神,广泛宣传全国人大代表“拇指作家”马慧娟、全国脱贫奋进奖获得者李耀梅、身残志坚“磨”出幸福生活的盲人马俊腾等先进典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区群众“最大公约数”。四是坚持自治强基。认真执行农村“四议两公开”、社区民主议政日,持续深化“55124”村级事务治理模式,总结推广“红袖标”义务巡防、“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宗教场所集中代理记账等做法,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逐步形成机制健全、程序规范的村务治理和监督机制。注重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让群众成为治理体系的高效“结点”。五是提升智治支撑。加快推进“雪亮工程”“智慧红寺堡”建设,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矛盾化解、“互联网+”信访化解体系建设,实现纵向延伸到村(社区),横向联通政法部门和成员单位,全面建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投诉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加快推进“互联网+”执法司法体系建设,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动服务网上办、马上办,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